市域作為社會風險的主要載體,是防范化解風險的重要場域。強化市域治理社會風險防控,對提高防范化解社會風險的預見性、實效性、整體性,有效防止社會風險外溢上行,守住市域主陣地,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著力應對風險疊加。防風險、保安全、護穩(wěn)定、促發(fā)展,是統(tǒng)籌發(fā)展與安全的路徑和要求。著力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是做好市域治理社會風險防控、保證經濟社會安全發(fā)展、提升人民群眾安全感的重要內容。按照“建立公共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的目標要求,基于風險疊加對市域治理所產生的實際影響,從意識強化、基礎完善、制度建設、資源配置、技術運用等方面做好綜合提升,做好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雙預防,健全以平臺整合、責任分配、環(huán)境協調、系統(tǒng)強化、機制構建為一體的市域公共安全保障,構建全主體、全階段、多層次、多工具、綜合性、適應性的保障網絡,強調“點—線—鏈—面—體”相結合的整體推進,從而有效應對風險疊加。
深化基層社會治理,著力防止風險外溢。“市域”作為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層級,內含縣域、鄉(xiāng)域等基層治理層級。而基層社會既是社會風險的源發(fā)地,也是風險發(fā)生外溢的主要場域,深化基層社會治理,夯實風險防控的基層基礎,是有效防止社會風險外溢的重要著力點。要堅持全周期管理理念,強化系統(tǒng)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健全基層應急管理組織體系,細化鄉(xiāng)鎮(zhèn)(街道)應急預案,做好風險研判、預警、應對等工作。重點圍繞社區(qū)網格化管理、基層社會韌性建設、鄉(xiāng)鎮(zhèn)(街道)應急管理能力提升,完善以秩序化參與、風險吸納、利益協商、制度創(chuàng)新、法治保障等環(huán)節(jié)為核心的系統(tǒng)性防控機制,守好基層社會這一風險防范與化解的重要陣地,把防止市域社會風險外溢的防線筑得更加牢固。
強化矛盾糾紛化解,著力防止風險上行。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要求把重大矛盾風險解決在市域,確保不上行、不外溢,加強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健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成為市域治理防止風險外溢上行的重要措施。要根據矛盾糾紛的來源、性質、類型、特點等,按照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工作原則,針對其中涉及的重要問題、重要事項、重要環(huán)節(jié)、關鍵因素等,明確化解的主體、方法、途徑、機制保障、監(jiān)督管理等,確立矛盾糾紛動態(tài)預警、協同應對、持續(xù)改進,健全多元化解的綜合應對機制,消除矛盾糾紛上行的條件,最大程度降低風險上行的可能性。
完善公共服務供給,著力防止風險衍變。公共服務在于滿足人民群眾生活與發(fā)展需求,營造安定有序的社會環(huán)境。有效防止風險衍變,提升社會治理效能,離不開公共服務供給的優(yōu)化與完善。在分析社會風險的成因與衍變規(guī)律,做好公共安全保障的基礎上,從服務難點、服務重點、人民群眾關切點等方面著力,通過健全公共服務評價機制,準確把握群眾公共服務需求,提供有針對性的服務。加大基于風險主體有機互動和協同聯動的公共服務供給,不斷補齊公共服務供給中的短板和弱項,實現公共服務供給從“有”到“齊”到“優(yōu)”的轉變,促進服務供給與風險防控之間的有機融合,最大限度降低導致風險衍變的可能性,促進經濟社會安全穩(wěn)定可持續(xù)發(fā)展。